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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酒精“催眠”活鱼,舌尖安全岂容如此“休眠”

来源:廉洁在线作者: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发布时间:2026-03-23 分享至:

       《财经调查》记者历时两个多月,跨越多省多地,深入水产市场、生产企业与餐饮门店,对活鱼流通全链条开展暗访调查,一桩用违禁物质让活鱼“休眠”的行业黑幕,随之公之于众。(2026年3月22日 京报网)

       为降低活鱼运输损耗、减少伤亡,部分鱼贩竟铤而走险,给活鱼投喂工业酒精强行催眠。这一行为再度刺痛公众神经,让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深感不安。谁能料到,日常鲜活的水产市场,竟也有人公然踩踏法律红线,食品安全信任危机再次笼罩百姓餐桌。

       工业酒精含有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这是基本常识。即便不使用工业酒精,改用其他三无化工产品对活鱼进行麻醉休眠,同样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触碰,更无任何商量妥协的余地。

       令人震惊的是,此类乱象并非个别小商贩所为,就连山东强盛海鲜批发市场这类知名水产市场,也存在此类严重违法行为。堂堂正规大型市场,商户竟用工业酒精勾兑三无丁香酚制成麻醉剂毒杀鱼类,早已突破道德底线与法律底线,其逐利枉法的行径令人发指。

       在活鱼运输环节添加工业酒精、三无化工产品催眠,本身已构成严重违法。而市场管理人员对此视而不见、放任纵容,更是失职失责。市场监管的作用何在?消费者的信任何在?监管者难道自身及家人从不食用水产,对公共安全全然漠视?

       往食品中添加三无违禁产品,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添加非食品原料的有毒化学物质,行政处罚层面,罚款起步10万—15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可处15至30倍罚款,直接责任人还可予以行政拘留;刑事层面,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期起步五年以下,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面对媒体曝光的恶劣乱象,相关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理应第一时间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严彻查,对涉事商户依法顶格处罚,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唯有拿出铁腕整治手段,坚决亮剑、一查到底,才能真正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民生利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地方监管部门该以雷霆行动回应公众关切了。(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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