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分三调三问”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
来源:廉洁在线四川作者:通江县委政法委发布时间: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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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省委政法委举办全省基层干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升示范培训,通江县代表巴中市,从铁佛镇基层社会治理视角,以“‘三分三调三问’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为题,作交流发言并授课,得到省、市肯定认可。现摘编如下。
“三分三调三问”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
针对新时代矛盾纠纷呈现的新变化、新特点,铁佛镇树立“快调解”(当日受理、当周办理、当月办结)换“大和谐”理念,建立“三分三调三问”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快速有效化解。近两年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00余件,就地化解2600余件,法律渠道解决30余件,防止群体性事件4件和“民转刑”案件3起,无到市赴省进京非访事件。
“三分法”实现矛盾纠纷调处“一体化”
矛盾纠纷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健全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上报、通报“四个一”工作机制(组每三天一排查,村每周一上报,镇每半月一汇总,镇领导每周一到联系村开门接访),将排查的矛盾纠纷逐一分类登记、分析研判,分村建立台账。矛盾纠纷登记分时分流。按时间顺序登记,根据矛盾纠纷的紧张度,划分橙、黄、红警示等级,明确化解时限,分时分级登记标注,并根据其性质、类别及时分流到镇级相关部门。矛盾纠纷调处分责分工。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治理干部为骨干的村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诉源治理,严守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对村里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镇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就地化解;对跨地区及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统筹,邀请县级调解专家,组建专班协调化解。通过“三分法”,形成了点、线、面有机结合的“一体化”三级化解新格局。
“三级调”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程序化”
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公道会。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3名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道的“乡贤”组建矛盾纠纷调处公道会。公道会依法依规调解组内矛盾纠纷,并源头积极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村成立矛盾纠纷调处理事会。各村(社区)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会长、基层治理专干任副会长、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处理事会,同时将群众反映好、处事公道的“乡贤”5—7名作为理事会特邀“义务调解员”,负责化解村内较大矛盾纠纷。镇设立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整合国土、农业、民政等部门力量,设立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手段,促进息访罢诉。两年来,154个公道会、25个理事会分别调处矛盾纠纷1400余件次、900余件次,联席会成功调处300余件次。通过“三级调”,进一步理顺了调处关系。尤其是“乡贤”的参与,有效杜绝了干部在调处中“看脸色”“砍偏斧”行为。
“三声问”实现矛盾纠纷调处“高效化”
健全制度问责任。制定《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办法》《矛盾纠纷失责问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领导责任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对排查不力、化解不及时、引发严重后果的严格追责问责。三方回访问公道。组建矛盾纠纷第三方义务回访工作小组,在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回访双方当事人,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党政领导、镇矛调中心和参与调解的责任人,加强后续跟踪督办。两年来,第三方回访工作小组累计回访当事人4200余人次,反馈回访后续跟踪督办事项300余项。考核奖励问成效。对村(社区)排查化解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并书面通报;对排查到位、化解有力、成效良好的村(社区)和个人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评优推先中优先考虑;对敷衍塞责、群众意见大、信访矛盾多、治理效果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交镇纪委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