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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开道揭内幕 系统治理除顽疾

来源:廉洁在线作者:宜宾市纪委监委 廖琴 发布时间:2024-12-26 分享至:

       2023年以来,宜宾市纪委监委牵头一体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4件,采取留置措施78人,移送司法41人(其中行贿人5人),追缴违纪违法款约2.3亿元;督促公安机关共立案3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2人,打掉围标串标团伙5个;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6项。专项整治形成了有力震慑,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营造了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一、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揭开内幕盖子

       
通过案件开道撕开专项整治的口子,充分运用大兵团围歼、大数据分析、深挖案中案等战法,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一)以工作专班为主力,兵团合力合围作战。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仅靠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很难查深查透。针对这一情况,宜宾市建立了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和公安经侦为骨干的工作专班,做到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统一指挥调度。明确了“紧盯项目、严打团伙、深挖线索”的总体思路,实行一人一方案、一人一策略,实现纪检监察和刑事侦查措施优势互补。如在查处围标串标团伙张洋等案件中,根据对象涉案程度、配合态度等情节,因人而异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等“刚性”措施和取保候审、走读式谈话等“柔性”措施。

       (二)以大数据分析为依托,助力案件高效突破。专项查处启动后,第一时间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提取了十九大以来全市公开招投标的4000余个工程项目基础信息,从中筛选出“出镜率”高的评标专家79人、代理机构41家、中标企业68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录入信息数据库。同时,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公安情报系统、电信运营商等专门渠道,以及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裁判文书网等各类公开平台收集重点人员所涉不动产、住宿、出行、通讯、场所码等核心信息,为案件查处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以评标专家为切口,另辟蹊径破冰开局。针对评标专家收受财物乱打分而几乎没有受到查处的现状,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研究相关规定并与法、检两院达成共识,认为监察机关对担任国有单位招标人代表的评标专家具有管辖权。之后,迅速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对5名评标次数多、业内口碑较差的评标专家采取留置措施进行监察调查。鉴于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发挥的承上启下、横向串联等重要作用,调查组深挖其受贿、行贿、围标串标、自评自投等各种违法犯罪问题,迅速揭开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盖子”。《中国纪检监察报》在2024年9月21日整版报道了宜宾以评标专家开路推动系统施治的经验做法。

       (四)以案中挖案为导向,挖窝带串延伸链条。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项目,一环一环深挖涉案人员,并随着调查的深入不断充实更新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如在对一名分包商调查过程中,挖出了中国五冶集团第四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某等多人问题线索;对孙某启动调查后,通过涉案行贿人又挖出该分公司副总经理伏某、成都交投集团原副董事长陈某等多人问题线索。面对不断增多的高价值问题线索,宜宾市纪委监委及时做好线索归总分析处置和个案指导,由各县(区)分别承担相关重点工作,如叙州区重点承担招标人代表的查处、筠连县重点承担职业串串的查处、长宁县重点承担分包商的查处,形成了1+1>2的效应。

       二、坚持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深挖问题根子

       始终将发现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作为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调查对象“善于钻制度漏洞的特长”,督促其梳理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症结。

       (一)标前环节。一是故设门槛、量身定制。部分招标人为确保意向投标人中标,通过提高企业资质、主要技术人员资质或设置类似业绩荣誉等要素作为加分、中标条件。二是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部分投标人为确保顺利中标甚至高价中标,便通过支付“陪标费”的手段,拉拢其他公司围标串标。如南溪区石鼓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时,职业“串串”李某根据限制性条件将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所有公司资质全部借入参与投标,最终顺利高价中标。三是财评不准、计价偏高。办案中发现,市内部分工程项目招标及签约前并未详细开展财评,而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结算价以最终财评为准,特别是EPC总承包合同内容粗放,对清单内不少项目也只约定了最高限价,导致后期“认价”利润空间大、腐败土壤多。

       (二)标中环节。一是利用漏洞、精准算分。开标的“唱标”环节向公众同步公布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别有用心者会记录并利用“时间差”快速测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排名,若自己的公司报价排名靠前,便不惜代价围猎评标专家。二是恶意围标、高价中标。不法投标人通过若干家公司陪标的方式抬高投标报价,以达到趋近评标基准价得高分目的,使自己公司以较高报价中标。三是违规评标、坐地分赃。办案发现,有的专家获取评标资格证的渠道不正当,专业素质差,评分凭感觉,打分“向钱看”,还联络其他评标专家配合打分,事成后坐地分赃。如评标专家胡某多年前通过伪造的高级工程师证成功获得评标专家资格,并以评标专家身份在20多个项目中违规为相关投标人评高分,收受好处费数百万元。

       (三)标后环节。一是肆意转包、违法分包。一些不法人员使用大型企业资质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标后通过收取“管理费”方式违规将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施工,造成一流企业投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人员施工的乱象。二是业绩停滞、生存困难。因大型建设项目基本被资质较高的大型企业中标,导致中小建筑企业陷入“业绩少无法晋升资质、资质低难以中标项目、中标少业绩难以增加”的恶性循环。据统计,2021年至2022年,中小企业中标项目占比36%,但中标金额仅占总价的10.2%,“优质项目”基本被大型企业竞得,中小企业想要“活下去”,只能通过向大型企业缴纳“管理费”方式分包甚至转包,而分包工程难以计入分包企业业绩,阻碍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扎紧制度笼子

       
       聚焦“标前、标中、标后”三个环节存在的制度空缺漏洞,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相关部门查漏补缺,针对性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约束招投标活动。

       (一)多管齐下,强“标前”把关。一是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制定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或行业意见,并同步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设置的倾向性条件。二是建立信息核验监督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工程招投标交易信息进行形式核验,特别是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合理、不合规问题及时提醒招标人核实并纠正;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后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事中监督,降低招标文件“量身定制”风险。三是完善财评监管机制。健全财政投资评审三级复核等制度,对第三方财政评审机构评审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对存在垄断服务市场、评审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第三方财政评审机构予以惩戒,提高财评价格的精准性。四是建立房建市政总承包(即EPC)项目管理制度。制定EPC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重点明确初步设计要达到规定深度,并将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及价格清单报财政部门审查后方可招标,防止投资造价失控问题。今年1月至11月,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招标文件量身定制异议投诉80件,同比下降18%。

       (二)防治结合,治“标中”乱象。一是建立“三同时”服务机制。推行同一工作日多个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同一开标室、同一时间开标”;全面推行当日多个项目“同一时间抽取评标专家,同一时间评标专家进场”,以及建立“开标信息延迟推送”“工位制”分散评标等机制,有效压减不法人员精准勾兑评标专家的成功机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全省推介了宜宾“三同时”经验做法。二是建立“暗标盲评”机制。通过“非对称加密算法”,将“暗标盲评”部分每一评分小项打乱推送评标专家,评审完的“暗标盲评”部分进行“还原”,有效屏蔽“勾兑”信息。三是建立“评定分离”机制。制定“评定分离”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细化定标规则,将专家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两个独立环节分离,评标专家仅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招标人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根据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四是建立大数据智慧监管预警机制。细化59项风险指标,设置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专家客观分、主观分打分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预警,打造一个集数据分析、模型监测、智能预警、智能识别、分类处置为一体的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2024年7月上线运行以来已预警650余次。经抽样分析测算,专项整治后同类房建工程每平方米中标单价下降约13%。

       (三)严格管理,塑“标后”秩序。一是强化标后管理。对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安装人脸识别、智能打卡等设备,实现对工程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驻场情况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压缩转包或违法分包空间。二是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建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定,将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2024年1月至11月,全市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评价体系交易项目262个,成交金额236.3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中标项目215个,中标金额168.67亿元,同比分别增加56.9%、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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