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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公安破获两起网上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

来源: 四川法治报作者:俞阳发布时间:2021-07-24 分享至:

 7月21日,什邡市公安局森警大队与蓥华派出所协同破获两起网上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

 

  今年6月,什邡公安森林警察接到一条网上销售和购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线索。接线索后,森林警察大队与蓥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调查,2018年,夏某在淘宝平台淘宝店铺“菩提天缘阁”以40元/个的价格购买疑似羚羊角2只和疑似鹿角1只。2019年,唐某在该淘宝店铺以55元/个的价格购买疑似羚羊角1只。

 

  办案民警依法提取3只疑似羚羊角和1只疑似鹿角制品,并聘请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动物制品进行鉴定。经鉴定,夏某所购买的2只疑似羚羊角、唐某购买的1只疑似羚羊角均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蒙原羚(原名“黄羊”,在2021年2月新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蒙原羚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夏某所购买的疑似鹿角系孢子角(狍子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野生动物)。

 

  据两名嫌疑人讲,夏某购买羚羊角,主要是用于装饰自制的小刀具,作为手柄使用。而唐某则是将购买的羚羊角送给喜欢钓鱼的家人,用于制作装饰抄网杆的手柄。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夏某、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系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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