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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农网作者:李传君发布时间:2024-01-19 分享至:

       1月18日上午,四川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部分省人大代表、省级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四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后,省检察院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职责,从促进城乡产业发展、保障城乡要素流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促推城乡服务功能等方面提出15条检察履职措施,强调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切入点和突破口,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助力“强治理”。依法严惩制售毒品、危害粮食安全等各类严重犯罪,探索推进“府检联动”向基层延伸,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以检察履职助力破解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难题,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有序。 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助力“兴产业”。依法平等保护县域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助力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县,依法激活县域从业主体活力,以高质量检察办案为城乡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关注解决城乡人员、资源、资金流动中的涉法问题,助力“活要素”。依法促进农村土地利用、资本入乡,助力农民进城和人才入乡,维护乡村多元化投融资秩序,着力保障土地合法利用和人力资源双向流动,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大力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助力“优服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持续做实城乡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检察履职水平。坚持系统思维,不断完善省院主导、市级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检察履职能力提升层级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积极打造检察工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四川品牌”,通过检察工作精进提质、转型升级、改革增效,持续提升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能力。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四川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中,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开展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耕地保护,助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有检察机关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村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通过刑事抗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维护民生民利;有检察机关围绕征地拆迁等社会关注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依法开展检察监督,护航征地拆迁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有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科学开展生态损害修复性司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有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做强县域产业支撑;有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用心用情解开群众心结。十个案例覆盖“四大检察”,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5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为: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罗沙贡米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就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刘某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叶某某、邵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四川某索道公司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毛某某、冯某某等人受贿、贪污、行贿、诈骗系列案;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对“空挂户”连环诉讼索取征收补偿安置款检察监督案;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对严某某与某村委会民事纠纷检察和解案。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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