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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司法局“一建三联”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四川长安网发布时间:2023-10-12 分享至:

       为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今年以来,剑阁县司法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与剑阁县人民检察院紧密协作,采取“一建三联”系列举措,切实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沟通机制,理顺监督管理思路。根据剑阁县实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联合县检察院出台《剑阁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并强化“司、检”沟通机制,优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模式,对涉企矫正对象,从入矫到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流水线”式监督管理模式,开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绿色通道”,确保其“出得去”“管得住”,切实为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正常外出开展经营活动“松绑减负”。

  联通跨域协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川渝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剑阁县司法局、县检察院与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四部门联合签署了《川渝(丰-剑)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跨区域协作管理协议》,建立两地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跨区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沟通机制,明确了剑阁和丰都两地关于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来返审批、日常监管等职责分工,建立起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期间高效衔接、协同监管和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护航成渝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联动实地走访,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剑阁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经常性开展实地走访活动,在田间地头、工地厂房等,与涉企矫正对象的公司领导、当地乡镇党干部开展走访谈话,从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的“小切口”掌握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动态”。在“二对一”逐次摸排走访中,杜绝了“一刀切”式的管理,及时减少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使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安心矫正、放心营商。

  联合多元帮扶,织密服务保障网络。主动发挥职能职责优势,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根据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生产经营需要,为涉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免费提供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通过为涉民营企业提供“引路架桥”服务,上半年开展座谈会1次,提供法律培训1次,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场所收费问题1个。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下一步,剑阁县司法局将继续与县检察院加强协作,合力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力量,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剑司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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